重庆法制网讯 近日,綦江县人民法院向该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池杰和第二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郝绍彬转发了重庆市高级人民院为他们记三等功的立功证书。
池杰同志在审理重庆市綦江打通二煤矿,以爱民护民的情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凭着深厚的法律素养和法官的睿智,完美审结綦江法院受理的最大的破产案件,案件审理的全程中和终结后,二百多名债权人、一万多名职工、三万多名家属,没有一人上访。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非常满意,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作为全市的主管部门认为打通二煤矿的破产案件办得成功,为全市其他需要政策性破产煤矿确立了一个样板。
郝绍彬同志在法院研究室及法庭工作期间,坚持用手中的笔宣传法院和法官,撰写了大量反映綦江法院工作和重大社情民意的信息宣传材料,在中央级采用调研3篇,市级采用6篇,县级部门采用17篇。全年共采用宣传文章69篇,中央级7篇,市级15篇,县级25篇,中国法院网、重庆法院网、市一中院网站采用50余条,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