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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枝江市人大加强监督,确保4万城镇居民病有所医
作者:冯一波  文章来源:fzkx.org  点击数344  更新时间:2010/9/2 16:27:1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冯一波)为全面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运行情况,近日,湖北省枝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确保4万多城镇居民病有所医。

    视察组一行深入到位于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厅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对城镇居民投保、住院审核结算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现场察看,听取了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情况汇报。

    该市继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后,市政府为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实现全市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于2008年6月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该保险实施两年来,全市参保居民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已达6897人次,医疗费总额2332.18万元,统筹支付1048.07万元,优惠减免29.94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到了46.22%,切实减轻了城镇居民医疗费用负担。今年,该市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已达43933人,参保率达96.4%。

    为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视察组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广大城镇居民盼望已久的好事、实事。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于城镇居民人数多、收入低、居住分散,增加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办理难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目标和考核办法,确保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率。要宣传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重大意义、国家对这类人群的优惠政策以及办理的程序、办法,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率,努力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全覆盖。三是搞好服务,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要进一步研究居民医保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基金结余率,最大限度地惠及群众;要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及时进行结算;要保证缴费安全畅通,创造条件让城镇居民在社区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都能缴费办理参保手续。四是加强调研,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市医保部门要加强同教育部门联系和配合,引导学生参加政府组织的主渠道保险,限制商业保险的不正当竞争;要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风险可控、良性循环的原则,解决基金结余率偏高的问题,使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既不能透支,也不能结余过多;要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办公的水平,合理调配人员,做到上下联网、办事快捷、程序规范;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自律性、他律性和内控性监管,确保干部廉洁、基金安全、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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