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小偷偷手机,民警抓现行
作者:闫鹏宇  文章来源:法讯网.com  点击数339  更新时间:2010/7/8 9:44: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闫鹏宇)2010年7月3日,在内蒙古包头站东侧售票厅内,一名旅客和一名便衣警察生擒盗窃手机的小偷,这一幕让旅客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事情是这样的,晚上8时许,准备乘坐K43次列车前往银川的旅客梁某某的手机没有电了。看着开车时间还早,在得知东侧售票厅内可以给手机充电,梁某某便来到手机充电处,将手机放在充电处的平台上,接上电源后,梁某某便来到距充电处7、8米远座椅上一边休息,一边等待手机充电。

    20分钟后,一个身高在1米6左右,上身穿迷彩半袖的小青年出现在售票厅。小青年几次三番的徘徊在手机充电处,而他并没有要充电的意思。这怪异的行为引起了梁某某的注意。就在小青年第3次来到手机充电处时,他拿起一个正在充电的手机,将充电器拔下,将手机往自己的右侧裤兜内装去。小青年拿的手机正是梁某某正在充电的手机。当小青年迅速离开之时,梁某某跑上前去一把拽住了小青年,质问道:“你偷了我的手机?”小青年慌了神,想挣脱逃跑。就在这时,一位便衣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小青年抓住,并出示了警官证,告知其涉嫌盗窃,在场的旅客群众都拍手叫好。

    经审查,该青年自称王浑袅(化名),18岁,系河南省新乡市人。据王浑袅供述,他自从小学二年级辍学后,便一直流浪在外,时而打工,时而小偷小摸。当日,来到包头站伺机作案。当他寻找“目标”至售票厅时,发现手机充电处有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而周围并无人看管,他瞅准时机偷了手机,欲逃跑。没想到让在不远处的机主发现了,更没有想到的是售票厅内还有一位机智勇敢的便衣警察。

    王浑袅对自己盗窃梁某某价值350元手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王浑袅行政拘留的处罚。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