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重庆秀山县司法局:在推进“六型机关”创建上实现“创先争优”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fzkx.net  点击数278  更新时间:2010/6/11 9:04:19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法讯网讯(信息员 姚建国)重庆市“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秀山县司法局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新型机关、责任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率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六型机关”建设为目标,在推进“六型机关”上实现“创先争优”。

  一是创建学习型机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会、机关理论学习日、专题报告会、司法行政论坛、网络教育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持别是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自觉学习观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二是创建创新型机关。树立人人有创新的责任、个个有创新潜力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持别是党员干部科学地把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具体规律,及时调整思想、工作和制度上不适应发展的“老套路”,围绕转变机关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围绕解决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创建责任型机关。制定《秀山县司法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并分阶段细化工作任务,对未完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未履行岗位职责、存在失职过错行为以及不按制度规定执行的干部,依照相应规定和考评办法追究责任。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四是创建服务型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一村一顾问服务万元增收、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干部“大走访”工作机制,加强大调解工作平台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进一步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努力推动服务型机关的创建。

  五是创建效能型机关。认真组织开展“三走进”、机关开放日等活动,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进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服务咨询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六是创建廉洁型机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和领导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继续完善中层干部廉政承诺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廉政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打造廉洁型机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费用的有关规定,改进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开支标准,将节约增效贯穿于机关工作的各个环节。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