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张卫星 张庆辉)2010年5月4日早上八点,河南灵宝市大王镇机关干部正在开会,一对年逾古稀的老年夫妇冲进会场反映问题,包村干部问明情况后,将老人领到了大王司法所处理问题。
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聆听老人的陈述:老汉名叫余某,是本镇大王村七组人,其与侄子樊某住处相邻,共同居住以前箍的四眼土窑洞,两家各占其半。二00九年二三月份,樊某将自家的两眼窑洞下掉,建成砖混房子,这样一来,就对余老汉的窑洞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雨季来临,雨水对裸露在外的窑腿子不断侵蚀,极有可能导致土窑坍塌,伤及无辜。余老汉从去年冬天开始,就分别找樊某及村相关人员协调此事,但一直未果,无奈之际,只好到镇政府诉求。
大王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事情刻不容缓,当即决定前往大王村处理此事。到村后,司法所张卫星所长会同包村干部、村民调主任及支部书记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又立即将余老汉和樊某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张所长向樊某详细讲解了我国法律有关相邻权纠纷的规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樊某立即对余老汉的土窑进行加固,并在双方相邻处搭建石棉瓦防雨水渗漏。双方就此握手言和。
一场历时一年、争执不休的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