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陈东波)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河南省灵宝市阳平镇司法所积极做好三个结合,强化矛盾纠纷的调处,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营造了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是实行经常性排查调处和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他们在突出抓好经常性排查调处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做到经常性排查调处和集中排查调处相结合。为加大调处力度,在此期间他们深入到各镇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使一大批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一批批重大疑难纠纷得到化解。
二是调处工作与综治工作相结合。为营造“大调解”的格局,该镇的司法行政部门、信访部门、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和定期互访等形式,及时互通了解信息,对潜在的社会隐患,实行分工不分家,共同协作,形成一股强有力的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标本兼治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是调处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该镇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当地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效果与责任人的政绩、奖惩等紧密挂钩,对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调处工作与考核挂钩,进一步调动了全镇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自觉性,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