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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警民冲突后续:死者家属获赔近40万元
作者:越奋刚  文章来源:三秦都市报  点击数701  更新时间:2008/7/11 8:39: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早前报道:

陕西府谷发生群体性警民冲突,警车被掀翻打砸

  本报榆林讯 (记者 越奋刚)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府谷“7·03”事件有了初步处理结果,府谷县昨日发出“关于7·03情况的通报”,1名当值交警被刑事拘留,其他5名当值干警已经停岗,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9名煽动并参与闹事的不法人员,5人被刑事拘留,4人被行政拘留。县公安局付给死者家属补偿金等近40万元。

  昨日下午,本报接到府谷县委宣传部“关于7·03情况的通报”,通报称,7月5日,跳河司机贺立旗尸体打捞上岸后,发生极少数社会闲杂人员打砸警车、阻断交通公然对抗执法机关的严重事件后,为了有效处置这次事件,县委于5日23:30召开紧急常委会议,在听取有关汇报后初步认为,交警上路巡查,尤其是在奥运会即将开幕的关键时期,加强道路交通检查是依法履行职责,贺立旗无证驾驶、载客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其死亡主要是因本人逃避执法检查造成的,但与当值交警执法水平不高及经验不足有一定关系。而打砸2辆警车、阻断交通则是极少数社会闲杂人员借机煽动的一起公然对抗执法机关的严重事件。为保持全县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果断有力措施,迅速予以处置。会议成立了由县长张惠荣同志任组长的事件处置工作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及处置措施。一是迅速对贺立旗死亡和打砸警车事件进行调查,在事件原因未彻底查清之前,责令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志鹏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深刻检查,对当值交警予以停岗调查;二是对打砸警车、阻断交通的少数不法分子,严厉予以打击;三是积极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四是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通报这一事件。并于7月6日早上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

  市委书记李金柱、市长胡志强在得到报告后分别做出了重要批示,原则同意了府谷县的处置措施,要求府谷县委、县政府要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全力做好稳控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7月6日下午1时30分,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李金柱书记、胡志强市长重要批示精神,积极稳妥处置“7·03”事件,县长张惠荣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李书记、胡市长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全县上下要充分认清此次事件的严重性质及可能引发的后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果断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借机滋事的黑痞流氓,迅速开展事件原因调查,耐心细致周全地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相关事宜,全力保持社会稳定。会议根据事件处置进展情况,成立了四个工作组,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7月7日晚,县委、县政府又召开了全县领导干部紧急会议,通报了“7·03”情况,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再次部署,要求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全力做好维稳工作,保持全县大局安定。

  通报说,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煽动并参与闹事的不法人员9名,其中5人被刑事拘留,4人被行政拘留,这些不法人员大多为黑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大货车司机及酒后闹事者。善后协商已经达成一致,死者家属已在协议书上签字,情绪稳定。事件原因及责任调查正在进行中,经检察机关调查,1名当值交警因涉嫌玩忽职守,已被刑事拘留,其他5名当值干警已经停岗,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从7月6日起,该县再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全县社会稳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死者家属得知,7月9日晚11时许,府谷县公安局与死者家属签订了“关于贺立旗死亡事件的补偿协议”,府谷县公安局付给死者家属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补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费、抚慰金共计人民币39.98万元。签订协议时,付给死者家属2万元人民币,用于安葬死者。在丧事办理完毕后,再付剩余37.98万元。死者家属告诉记者,昨日,他们已将死者尸体拉回,正在准备安葬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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