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张某等人绑架、强奸、抢劫、强制猥亵妇女案经过审查,做出了批准逮捕张某等10人的决定。令人关注的是,这10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聋哑人,他们涉嫌合伙实施了系列犯罪行为。
2010年1月24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将一名聋哑人绑架至烟台城区长德街某套公寓房内,对其进行殴打,逼迫其带路去寻找聋哑人。
当晚,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由该聋哑人带路到幸海里其住处,抢劫屋内的高某等5名聋哑人4部手机和4千多元现金,然后又把5人绑架至长德街某套公寓房内,看管起来,勒索人民币两万元。
期间,犯罪嫌疑人毕某等人于1月25日晚至次日凌晨,在某大宾馆内对被绑架妇女陈某进行轮奸。1月28日晚,另一名被绑架妇女高某在某商务酒店内被任某等犯罪嫌疑人猥亵身体,随后被强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