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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县五举措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作者:刘在  文章来源:fzkx.net  点击数290  更新时间:2010/3/12 10:26: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刘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石柱县采取五大举措,切实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力争到2012年在全县建成较为完备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网络和阵地网络,实现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预防和控制,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渐减少。

    一、切实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把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和全面实施课程育德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学校从“一日常规”、“一周常规”、“一月常规”、“一期常规”等对学生加强教育,让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要调动一切教育手段开展法制教育,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同时开足法制安全教育课、《思想品德》课等,促进学生健康心理的养成和健全人格的培养;二是在县电视台开设《飞扬青春》法制宣传专栏,宣传有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解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件等;三是配齐学校法制副校长,坚持每校每期上一次法制课。

    二、加强未成年人课外教育阵地建设。一是切实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无人管的问题;二是在县看守所建立石柱县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配齐法制教育设备,聘请县政法系统、县纪委(监察局)干部担任辅导老师,利用“五四”、“国庆”等时间组织学生前往基地开展法制辅导报告会、“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等各类法制警示教育工作;三是建立留守儿童亲情视频服务中心,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工作,定期让留守儿童与家长通过视频进行交流,建起留守儿童与家长沟通的纽带。

    三、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一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与巾帼文明示范岗结对帮扶和“爱心妈妈”亲情活动,努力在心理上给予留守儿童关怀,在生活上予以照顾,弥补孩子因父母不在产生的亲情缺失;二是开展青少年刑释解教群体帮教活动,要针对乡(镇)、村(社区)不同情况建立帮教帮扶小组,制定帮教措施,确定帮教对象,扎实开展帮教工作;三是利用法援中心和未成年人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动员政法部门和各律师事务所参与,开展对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开展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坚持加强日常管理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净化文化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开展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中,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每期每校召开一次法制教育动员会;组织学生观看一次法制警示教育专题片;城区学生到看守所接受一次警示教育;每期每班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出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每年全县开展一次法制征文竞赛;开展一次“学法律、守法律,做遵纪守法好学生”演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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