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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县长因25人死亡矿难被省委建议免职
作者:邓亚邦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313  更新时间:2010/3/6 10:47:25  文章录入:彭澎  责任编辑:彭澎

2010年1月6日,从湖南湘潭县谭家山立胜煤矿火灾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最新获悉,截至当天,事故遇难人数已增至25人,搜救工作仍在进行当中。中新社发郭国权摄

据初步核查,当时井下有73人。中新社发郭国权摄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对今年1月5日湘潭县立胜煤矿火灾事故中负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发出问责决定书,免去张束林同志中共湘潭县委副书记职务,建议按有关程序免去其湘潭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责成中共湘潭县委书记陈忠红同志在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公开道歉。这是自去年中央颁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我省第一起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案例。

今年1月5日,湘潭县谭家山镇立胜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25人死亡,9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达2962万元。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技术认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张束林同志作为湘潭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组织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陈忠红同志作为湘潭县委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为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责任意识,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因工作失职,只是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安监,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规定,省委对这两名党员领导干部做出问责决定。事故的其他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通讯员邓亚邦)(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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