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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四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
作者:杜天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55  更新时间:2010/2/9 10:21: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杜天强)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主线,多措并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服务新农村思想认识。丰都县司法局结合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成果和深化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制定科学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服务新农村建设者的实施方案,努力营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使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意识在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中牢固树立。

    二是着力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建农村普法宣传队,利用农村赶集天,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社进行普法宣传;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经常接触农民、化解纠纷等机会不断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农民和农民工在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并通过法律解决利益诉求。今年以来,该县共利用送法下乡、法律赶集等形式普法宣传30余场次,受教育的群众达10万余人次,出动普法宣传车辆50余辆次,悬挂普法宣传标语100余幅,向农民发放常用宣传资料2万余册。

    三是着力为农民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该局规定,凡涉及到新农村建设的法律事项要优先办理,在办理期限上要尽量缩短,在办理程序上要尽量简化,收费上要尽量减免;对于农村弱势群众、农民工等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使广大农民和农民工时时享受法律服务的实惠,合法权益处处受到法律保护。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农法律服务100多件、提供法律援助53件。

    四是着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丰都县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定期培训农村“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农村起着不可替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通过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成为全县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普法宣传、民事调解、矛盾纠纷、信息报送的“法律多面手”,使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所服务“三农”的触角向农村延续得更深,面更广,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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