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讥是外姓人 老翁挥锄杀人
江西崇仁县一名七旬老汉因琐事致人死亡被判无期
据新法制报报道 2010年1月22日,许明龙站在田埂上望着眼前的稻田,这曾是父亲许前和生活的重点,但现在,他再也无法操心了。
半年前,就在这处田埂上,73岁的许前和因农田灌溉与75岁的村民罗龙生发生了争执,对方一句“外姓人”刺痛了“倒插门”的许前和,他举起锄头向对方头上挥去,最终罗龙生命丧田间,许前和也被判处无期徒刑。
许明龙脚下就是半年前血案发生的地方
两名七旬老人挥锄相向
一切都是从一场很小的争执开始的。
2009年7月21日晚,抚州市崇仁县孙坊镇肖家坪村的许前和带着水管来到离家不到500米的稻田,从田边的水塘里抽水上来灌溉。在这里,他碰到了同村的罗龙生也来水塘抽水灌溉。罗龙生家的稻田正对着许前和家的,之间只隔着一条不足5米宽的小路。
第二天上午,许前和又来到自家田里查看发现,经过一个晚上的抽水,水塘里的水已经不多了,而罗龙生家的水管依然在不停地将水抽到小路对面自己的田里。
在罗龙生家的稻田旁也有一个水塘,里面的水还很充足。看到对方放着自家田边水塘的水不抽,反而越过小路到他这来抽,许前和很是恼火,他跑到罗龙生家门口大声叫骂起来。扛着把锄头正要下田的罗龙生也火了,高声地骂了回去。
争吵间,罗龙生冲许前和吼道:“我抽的是罗家人的水,不是你们许家的!”听到这话,许前和狠狠地瞪了罗龙生一眼,转身朝家里跑去。几分钟后,许前和回到田边,手里多了一把锄头,两人从言语不和上升到了肢体冲突。其间,罗龙生一锄头挥在了许前和的手臂上,许前和见状马上挥锄回击,将罗龙生打倒在地,接着又往他头上砸了两下。75岁的罗龙生终于安静地躺在许前和脚边,不再作声。
致人死亡获无期徒刑
2010年1月22日,许前和的继子罗立波对记者说,当时他正在外村帮人做泥工,没有人知道许前和跑回家拿锄头的事,更不用说制止了。“我是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许前和的小儿子许明龙住在离村子不远的镇上,他也不知道当时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后来罗龙生的小儿媳跑到村口的马路上大喊大叫,我才知道父亲出事了,赶紧跑到村里去。”
许明龙说,他开着农用车赶到现场后,赶紧和罗龙生的小儿子罗晓明一起将罗龙生抬上农用车送到镇上的医院。但在抢救了近一个小时后,罗龙生还是离开了人世。
从医院回到家后,许明龙对仍在惊恐中的父亲说,应当去公安局自首,许前和答应了。
2009年12月29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羁押在崇仁县看守所期间,许前和曾因突发高血压送医院治疗,许明龙在医院见到过父亲。“他显得更加苍老了,全身浮肿,人很消沉虚弱。”许明龙说,父亲一直对他说“很后悔”,当时一时冲动犯下无法挽回的错误。
“外姓人”之痛是矛盾症结
罗立波认为,真正挑起祸端的,正是罗龙生那句“我抽的是罗家人的水,不是你们许家的!”
罗立波说,在农村,宗族观念很强。肖家坪村的男人们基本都姓罗,几乎家家沾亲带故,“说起来罗龙生也是我家的表亲。”罗立波说,许前和是村里为数不多的外姓人之一。
在罗立波看来,多年来,作为外姓人的许前和在肖家坪村一直过得“挺窝囊”,“常常在一些小事上被人欺负或者被不公平地对待”。
“村里人都知道我叔是个很善良的人,就是脾气暴躁了些。”罗立波觉得,在这场冲突中,罗龙生言辞中流露出对“外姓人”的歧视是真正刺痛许前和的那根刺。
许明龙也认为,“外姓人”是最让许前和感到受伤的一点,加上许前和的三个儿子都住在孙坊镇上,村里人越发感觉许前和并不真正属于这个村庄。
许明龙说,案发之后,他们3兄弟凑了6万元作为对罗龙生家的赔偿,希望不会因为这桩悲剧进而影响两家后人的关系。
多些关爱“七十后”犯罪或可避免
负责审理本案的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周素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被告人许前和在将罗龙生打倒在地之后,还向对方头上打了两锄头,对可能发生的后果表现出放任态度,犯故意杀人罪,由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部门自首,且本案由民事纠纷引起也符合刑法量刑“宽严相济”原则中的从宽情节,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在多年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周素阳注意到一个现象:近年来,“七十后”犯罪,(即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时有发生。“我个人总结认为原因主要有几方面,一是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选择外出打工,留在家里承担家庭生活压力的反而是那些七十多岁的老人,这与他们的身体状况是不对称的,生活压力过大必然会影响他们的情绪,可能导致犯罪冲动;另一方面,社会普遍对这些老人心理状况关注度较低,若多些关爱,这类犯罪或可避免。”
周素阳认为,“七十后”犯罪适用死刑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他们年龄较大,适用死刑产生的威慑力不大”,而且司法成本比较大,羁押风险也高,受审能力差。“所以,对于这类纠纷还是应当尽力做好协调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遏制案件的发生。”
文/图 记者 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