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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围绕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普法“1335”工程
作者:姚建国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36  更新时间:2010/1/28 9:11: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姚建国)近年来,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普法“1335”工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1”是围绕“一个主题”。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

  “33”是坚持“三结合、三服务”。把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做好“三个结合”和“三个服务”工作:一是与当前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等具体工作相结合,着力为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二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着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服务;三是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相结合,及时化解当前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着力为农民安居乐业服务,不断扩大和深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成果。

    “5”是做到“5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把农村普法工作作为“五五”普法规划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落实到位。二是保障到位。健全机构,尤其是建立健全村级普法运作机制,力求实现“五有”,即每村有一个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一套普法教育工作制度、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个法制宣传栏、户一本法制教育读本。三是素质到位。加强对普法联络员、法制宣传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水平。四是效果到位。从帮助农民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入手,将普法工作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寓学法于用法之中,让农民真正学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普法形式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现场开庭、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五是监督到位。坚持和实行“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年度和阶段性的普法检查、总结,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以推进农村普法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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