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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四项措施推进“法治区县”建设
作者:许明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27  更新时间:2010/1/6 11:12: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是全面推动“法治丰都”创建工作。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制定了丰都县《法治区县建设考评标准》,为推进“法治丰都”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为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该县修订了“民主法治社区”标准,要求力争85%以上的社区达到县级创建标准。同时,还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以及“依法治校”等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


    三是大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该县坚持围绕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促发展,保民生这一主题,结合各种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县工商局、环保局、妇联、残联、国税局、地税局、安监局、建设局、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积极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社会效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加强对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该区适时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社区居民群众、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通讯员:许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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