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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派出所“用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柴光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53  更新时间:2009/11/6 10:07:5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柴光明)今年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派出所努力创新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机制,做到了大矛盾不出镇,小纠纷不出村,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社会建设。

    工作中,全所民警围绕“四心”开展工作,矛盾纠纷的化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即对双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要有“耐心”,通过苦口婆心的教育感化双方当事人,实现握手言和。处理矛盾纠纷要“细心”,细节决定成败,矛盾纠纷都是由一些琐事小节而发,往往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这就要求办案民警要细心寻找“突破口”和化解工作“支点”,成功化解。化解矛盾要有“爱心”,矛盾纠纷案件处理难度大“不出成绩”,有时因口误或其他因素,极有可能“引火上身”,这就要求对待双方当事人不要抱偏见,即打架的没有好人的观点,把一颗爱心倾注在案件办理中,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评判责任要有“公心”,在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细致开展调查取证,以一颗“公心”办案,从而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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