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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三注重”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作者:石大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5  更新时间:2009/10/30 10:34:4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石大勇) 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三注重”狠抓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工作,树好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形象。

    一是律师工作注重监督管理。在全面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丰都县司法局律师管理办法》,要求律师必须忠实于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律师接受委托、费用收取、群体性、涉黑涉恶等案件办理和学习教育作了全面系统要求。规定律师必须按时参加县司法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半年书面报告工作,接受日常监督管理。

    二是公证工作注重领域拓展。进一步加强公证宣传,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提高公证职能作用的社会知晓率,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扩大证源。转变公证员服务理念,变坐等证源上门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发挥公证的特有职能,有效预防各类经济往来矛盾纠纷的发生。1-8月共办理公证243件,业务同比增长15%。

    三是法律援助注重社会效益。坚持统筹兼顾,以妥善办理重大疑难援助案件为突破口,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理领导批转或有重大影响的援助案件。局领导还适时有针对性地召集侓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研究重大疑难援助案件,破解工作难题,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社会满意,发挥了服务窗口带动作用。1-8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4件,办结291件,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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