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法律援助突发性案件应急预案》,有效利用“县、乡(镇)、村”三级信息反馈网络,落实矛盾排查化解与法律援助对接措施,完善涉农群体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
二是成立涉农案件专案督察小组,全程跟踪涉农案件的办理,确保办案质量。
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明确涉农案件援助范围及相关标准,引导农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四是建立涉农群案件公示申请制度,对涉案但未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开通绿色通道,在法院受理该案前可随时办理援助手续。
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涉农群体性案件46件,涉及82人,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65、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