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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检察院“六项措施”切实做好国庆、全运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
作者:朱秀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4  更新时间:2009/9/21 12:51: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朱秀宝 褚凤德)在我国60周年大庆来临之际,又值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即将开幕,社会稳定工作压力陡增,蒙阴县检察院为确保监管场所稳定,针对在押人员在特殊时期容易产生逆反情绪的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筑牢安全防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看守所安全稳定。

   一、强化看守所监管人员安全意识。我院监所检察人员联合监管、武警人员成立《国庆、全运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领导小组》,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上级机关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通知,深入分析监管安全形势,深刻认识到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的重大意义,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强化敌情观念和忧患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看守所的安全检查。针对我县看守所面临搬迁、一些设施相对陈旧的实际,我院监所检察人员检查在先、预防在前,加大了对看守所安全检查力度,对看守所监室内部、监外围墙、电网以及监控和报警系统等进行仔细检测和排查,确保看守所内无违禁物品,外无安全隐患。

   三、加强联合演习,增强处突能力。我院监所检察部门本着“注重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不忘监督”的原则,积极协调、配合看守和武警中队,举行具有针对性的联合演习,提高看守所对其监管场所可能发生的脱逃、越狱、暴狱等重大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并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对处置方法与手段、上报突发事件的程序与时限、事故的调查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四、加强在押人员的分押分管和纪律学习工作。我院监所部门严格监督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分押分管工作,并针对不同类别,如已决、未决、成年、未成年等情况,采取监室内部分组讨论,按拟定题目互问互答等形式,促使其进行法律、法规及纪律和行为规范的学习,以增强其自觉认识错误、接受改造、悔过自新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五、加强对重点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我院监所检察部门按要求对在押人员中涉黑、涉恶、涉毒和顽固型、危险型等几类重点罪犯进行逐一建档,严密跟踪,强化监督,采取定期谈话形式对上述罪犯进行说服教育,并做好他们的维权工作,使之尽量受到人文关怀和人性感化,减弱其暴力倾向,促进监室内部和谐,减少看守所最大的内在隐患。并在节前做好在押人员防病防疫工作,对在押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及时治疗患病人员;加强对监室、伙房、餐具等的消毒,防止病从口入。制订了中秋、国庆节日食谱,改善在押人员伙食。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制定了《国庆、全运期间看守所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意见》,指派专人负责向各级各部门报送稳定情况,确定每天上午11:30、下午17:30将看所稳定情况报送两次,让上级主管部门和本院领导能及时准确了解我县看守所安全稳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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