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费日报讯 2006年1—3月间,《小康》杂志会同有关专家就“中国居住状况”进行调查。经调查组对收集数据进行加权统计,并参照有关部门的测量数据和大量社会信息,得出中国居住小康指数为62.4分,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虽然本次居住小康指数得分有所提高,但是综合分析各项指标,中国的居住状
况并没有达到“优”的阶段。
总体来讲,2005—2006年间,中国居住状况有所改善,居住小康指数相对上一年度有所增长。尤其是“住宅配套及环境”方面,提高了5.2个百分点,但“住宅配套及环境”的二级指标“小区绿化”、“医院”、“学校”、“交通”等项得分并不高。另外,虽然有些客观指标的打分有所提高,但是相应的主观指标在下降,因此导致该项总分下降,比如“住宅建筑质量”,受访者对建筑装修污染、建筑节能效果的主观不满意,导致该项得分整体下滑。
调查结果表明,受访者对房价收入比一项极不满意。由于房价过高,而且远远背离国际标准,导致贫富居住出现分区趋势。在《小康》的问卷中,受访者在回答“您认为在当地购买一套位置适中的两居室,需要您多长时间的纯收入”时,71%%的人认为自己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有的人甚至需要20年,或是30年。
专家表示,“房价收入比”是世界广泛使用的判断房地产价格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是指家庭所住房屋的价格和这个家庭年收入之比。比如,某家庭的房价是50万元,他们的年收入是10万元,房价正好为年收入的5倍,他们的房价收入比就是5∶1。目前,世界银行制定的房价收入比标准是5∶1,联合国的标准是3∶1。美国目前的比例是3∶1,日本则是4∶1,而中国的房价收入比大约是10∶1—15∶1。这表明,中国目前的房价不是一般的高。
在《小康》的问卷中,物业服务是人们关注的重点。“各种软性服务”、“物业费用”成为众矢之的,高达83.7%%的受访者认为这两项情况很差,只能打50分。据调查,2005年,各类物业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仅北京市宣武区法院就受理2402件,比2004年多了543件。
许多业主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做法不满。他们表示,业主花钱却得不到相应的物业服务,打官司成本又太高,换掉物业公司又不可能,惟一能做的就是拒交物业费。由于目前缺乏对物业公司的第三方审计,业主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