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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县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作者:石大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4  更新时间:2009/8/18 12:01:0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石大勇)今年以来,重庆市丰都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是法制宣传不断深化。扎实开展了“五五”普法活动,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设立咨询台120余个,解答咨询近30万人次,书写宣传标语800余条,举办法制专栏90期,公众普法率进一步提高;全面启动“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确定5个乡镇、70个村(社区)、300个大院作为全县“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的示范单位,基层普法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组织49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制理论知识考试。
   二是人民调解创新发展。继续深化“保平安、促和谐,人民调解在行动”和“干部大走访”活动,完善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四大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在乡镇全面建立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全、武装 “六位一体”联动机制,村(社区)全面建立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安监、民兵“七位一体”联动机制,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共开展民间纠纷排查129次,受理各类纠纷1613件,成功调解1593件,成功率98 %以上,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应调尽调”目标。
   三是法律援助强势推进。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宣传,加大办案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案补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结案251件,同比增长16%,占全年400件目标任务的63 %,受援助人数为480人,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0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52万元,基本实现“应援尽援”目标,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作用,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
   四是法律服务拓展规范。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开展法律服务“结对”协作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深化“两结合”管理,出台“双十条管理措施”,全县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目前暂无投诉;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每周一与县级领导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96 家,代理诉讼635件、非诉讼96件,挽回避免经济损失1364.9万元。同时,办理公证153件,办理司法鉴定44件。
   五是社区矫正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30个乡镇已全面铺开。严格落实“八个一”管控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目前,共接收矫正人员45人,解除12人,全县在册矫正人员共217人,现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六是基层司法所建设稳步推进。在已完成16个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年初确定的三元、仁沙、栗子、崇兴、南天湖、保合、湛普、高家镇、社坛、三建、树人等11个司法所,在今年5月底通过了市司法局达标验收,并被市司法局命名为“重庆市规范化司法所”。截止目前,全县已有90%的司法所达到了“市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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