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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检察院办公经费“阳光化”管理效果好
作者:褚凤德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2  更新时间:2009/7/22 11:29:3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褚凤德 凌桂萍)为了使办公经费使用阳光、透明,把有限的办公经费用在刀刃上,该院本着节约为本、减少浪费的方针,科学合理控制支出,行装部门积极为院党组献计献策,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布,对办公经费实施“阳光化”管理,促使有限经费发挥了最大的作用。

    一、实施办公用品购买统一申报制。各科室(局)对需要购买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申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统一购买。办公用品的购置始终坚持货比三家,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的原则,采购所有的物品,规定了严格审批程序,始终贯彻少花钱多办事的工作方针。

    二、实施废旧办公用品以旧换新制。该院对所购置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登记,对各科室(局)在领取新的办公用品时需上交用坏的废旧耗材,经过鉴定确实需要更换的才给与更换,否则不予发放。

    三、实施办公经费使用定期公布制。对所购置的办公用品定期公布,对各科室(局)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和所花费的办公费用进行统一定期公布,使经费开支公开、透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接受全体干警的监督,真正做到厉行节约,物尽其用。

    以上制度的实施,节约了大量经费开支,为打造节约型检察机关,使后勤保障工作高质、高效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有利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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