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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检察院强化“五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全力打造“五个好”领导班子
作者:朱秀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85  更新时间:2009/7/10 9:33: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朱秀宝 褚凤德)近日,山东蒙阴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命名为“五个好”领导班子,这是上级领导机关及社会各界对蒙阴县院近年来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的认可与肯定。

    近年来,蒙阴县院党组一班人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以“千千万”、“六个一”、“三问”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励精图治、团结进取,大力加强“五种意识”、提升“五种能力”,走出了一条在改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的路子,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了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工作业绩好、纪律形象好、群众评价好的“五个好”领导班子。

一、强化团结协作意识,提高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

    团结协作是搞好工作的决定性因素,团结出智慧,团结出力量。团结协作意识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大事,团结才有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团结才能出成绩。一是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坚持个人服从组织,部门服从全局的原则,始终保持政令畅通、步调一致。班子内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一把手”出思路,谋全局,班子成员遇事商量,取长补短,共同营造团结、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二是不断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做好表率作用。抓自身建设,坚持讲学习,讲民主,讲党性,讲团结,体现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办案工作,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敢于负责,敢于碰硬,与办案干警同甘共苦;抓队伍,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好。三是不断增强班子整体的决策力。坚持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用辩证的方法分析、解决问题,指导具体工作;坚持业务学习,熟悉分管工作,成为行家里手,正确指导部门工作,引导干警争先创优;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充分运用集体智慧,发挥整体决策优势,科学、合理、有效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开展。

二、强化开拓创新意识,提高构筑亮点能力

    创新是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体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院党组高起点定位,严标准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思变求新,千方百计探索检察工作实现突破的新途径。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以来,院党组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求突破、抓亮点”的工作要求,依照“亮点前移”工作理念,要求每个部门要有亮点,每项工作要树品牌,在全院上下营造出突破创新的浓厚氛围。一是注重机制创新。先后推出“自侦案件诉讼事由变更会审制度”、 “职务犯罪案件监外刑罚执行动态检察机制” 、“大额投资和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全程监督机制”等创新管理机制,推动了检察队伍、业务、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树立品牌亮点。总结本院队伍管理连续十一年无违法违纪现象成果优势,树立检察队伍管理品牌;总结监管场所连续20年无“牢头狱霸”经验,结合“二级规范化监察室”争创活动,树立监管检察品牌。

三、强化榜样意识,提升班子表率能力

    积极发挥班子成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干警树立起学习的榜样,变枯燥乏味的说教为身体力行的感召,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最重的任务,难办的案件,班子成员都争着干、抢着干,而对于荣誉,则尽量让给干警,这是该院党组一贯的做法。在政治业务学习中,班子成员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在全院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要求班子成员向检察长看齐,中层干部向分管领导看齐,一般干警向中层看齐,真正做好“六个表率”。正是通过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全院干警做到了团结一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论面对任何困难,大家从不叫苦、叫累,总是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

四、强化干事创业意识,提高用心工作能力

    院党组坚持把干事创业作为检验检察队伍素质优劣的试金石,加强干警干事创业意识,用心工作,快乐工作,挑战工作,享受工作,变“要我干”为“我要干”,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只有用心工作才能干出一流的业绩,“认真只能把工作做对,用心才能把工作做好”。用心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对事业的一种感情、一种精神、一种境界。衡量一个人是否优秀,往往就看他是否用心工作。工作中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院党组坚持狠抓落实工作的执行力,围绕工作目标和职责,精心贯彻和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定了的事就坚决做,做就做到最好,做出精品、不干出名堂决不罢手,从而干出一流工作,创出一流业绩。

五、强化大局意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一个领导班子是否具备大局意识,是衡量其政治上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改革和发展正处在攻坚阶段,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拓宽视野,以敏锐的洞察力透视社会现象,把握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创造性。蒙阴县院党组从全县的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大局出发,开展执法办案、确定各项工作部署、推行各项改革措施,促进了和谐蒙阴的建设。检察机关是业务机关,但蒙阴县院向来不就办案而办案,而是把办案工作与服务社会、建设和谐蒙阴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通过履行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强调服务大局,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依托检察职能,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司法实践把服务工作纳入其中,搞好案前、案中、案后服务,千方百计为经济发展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理顺基层群众情绪,化解矛盾,树立检察机关服务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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