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袁相峰) 侄子无证驾驶叔父借来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叔父顶替肇事者,最终在家人劝说下叔侄二人到公安机关坦白罪行。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人民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柯某某。
柯某某系武宁县泉口镇人,初中毕业后以做泥水工谋生,持有D证,但他有一嗜好是喜欢驾驶朋友或其他亲戚轿车兜兜风。2009年5月20日,柯某某知道叔父柯某来到武宁县城,而且借来了别人一辆轿车,当天晚上,手痒的柯某某忙完了手上活儿后,到柯某住宿的宾馆,趁其熟睡之机拿走车钥匙,将轿车开上街兜风。当车行驶到月田路中段时,柯某某驾驶占道行驶的轿车与对面而来的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当场将李某撞起后抛向公路边,而二轮摩托车则卡在轿车前保险杠下,慌了神的柯某某并未刹车,继续前行70余米将卡在车下的摩托车与地面磨擦生热引起摩托车燃烧,轿车自动息火而停。柯某某下车看了伤者一下就逃离了现场.与叔父柯某商量,让有驾驶证的柯某于当晚到公安机关投案,称是柯某肇事。伤者李某被随后赶来的民众送到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较重于5月25日不治死亡,期间柯某某与柯某到医院看望伤者,在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叔侄二人最终后悔当初的顶替行为,5月22日均到公安机关坦白交待,目前,柯某已另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