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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春仙夹警务室民警动员在逃12年的嫌犯投案自首
作者:颜建全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27  更新时间:2009/5/27 10:36:44  文章录入:李堂平  责任编辑:海波

 

    法讯网讯(通讯员 颜建全)在福建省永春县公安局仙夹警务室民警的苦口婆心动员下,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某结束了12年的逃亡生涯,于5月25日向警方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郑某系永春县仙夹镇夹际村人,1998年因盗伐山林,涉嫌犯罪,被警方立案侦查。而案发后,郑某为逃避法律的惩罚,仓皇外逃,警方多次追捕未果,于2001年对其上网追缉。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永春县公安局仙夹警务室为消除社会治安隐患,将追捕辖区内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作为警务室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此,仙夹警务室负责人黄国智带领民警想方设法动员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郑某投案自首。黄国智等人多次深入郑某所在行政村,摸排相关线索,同时充分发动其亲朋好友和村组干部做工作,并多次到郑某家中进行规劝。民警们反复对郑某的亲属宣传法律、政策,告之违法犯罪必须接受法律的处罚,在逃人员只有投案自首才能争取从宽处理的道理,要求其亲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动员郑某投案自首,以求得宽大处理。

    精诚所至,顽石为开,在仙夹警务室民警的苦口婆心动员和其亲属的规劝下,郑某终于在5月25日来到仙夹警务室投案自首。在仙夹警务室,郑某告诉民警,案发时,自已还是29岁的小伙子,而现在已是41岁的中年人了。他说,往事不堪回首,12年来,为逃避警方的追捕,他东藏西躲,惶惶不可终日,有一次与他人发生纠纷,被人砍断了一截手指头,也不敢向警方报警。他还感叹地说,现在听从法律和政策的感召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公正处罚,今后就可以好好重新做人了,真可谓是如释重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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