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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稻田派出所抓好调解工作促和谐
作者:杨光路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33  更新时间:2009/5/4 7:51: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杨光路)为深入贯彻落实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要求,今年以来,山东省寿光市公安局稻田派出所立足本职,从改进完善工作方式和机制入手,全面抓好调处解决矛盾纠纷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成效,增进了警民和谐。   

  一是领导重视促进调解。该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严格分工,责任到人,将其作为治安防范和警情控制的重要手段;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有效地促进了调解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是建立机制形成合力。该所建立有效的纠纷调解协作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提高调解处置的专业性、及时率和成功率;在实行接处警首问责任制的同时,对当天不能调解处置完结的矛盾纠纷,由接警民警与所属区域社区民警衔接,共同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同时,实行每周调解例会制度,定期组织治安和社区民警对疑难调解案件进行分析会诊,抓好工作落实。
   三是抓好排查主动预警。该所为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影响辖区治安稳定,组织民警主动介入,提早化解,做到防患于未然;并结合警民恳谈及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从所领导到民警,积极主动地深入农村、企业等社情民意集中的基层一线广泛倾听民声诉求,细心掌握小到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大到信访问题、事故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的第一手信息,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四是化解纠纷坚持疏导。该所为顺利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和谐因素,组织民警积极争取纠纷当事人对民警主持调解工作的信任,帮助双方从敌对情绪转化为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合作意识,做到循序渐进真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五是搞好结合深化服务。该所将调解工作与为民服务、解忧帮困相结合,不满足于协议形式的矛盾纠纷化解,而是从根源上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彻底消除纠纷隐患,避免矛盾纠纷的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融洽警民关系。
    六是抓好教育提升素质。该所以增强民警素质和提高工作积极性为抓手,重视对民警调解工作信心和能力的培养,以抓好队伍管理为保障巩固和推进调解工作成效,把教育培训作为素质强警的重要载体,着重提高民警的协调能力、驾御能力、亲和力等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七是健全制度严格奖惩。该所建立健全了调解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每月一考,将调解工作成效纳入对民警个人的绩效考核当中,对成效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工作造成被动的取消当月优秀民警评选资格,真正形成有效激励,进一步提高了全所民警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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