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雇凶杀死情人碎尸的女大学生一审被判死刑
作者:张悦  文章来源:新快报  点击数629  更新时间:2008/6/20 10:12:1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5月27日,云南丽江玉龙法院,嫌疑人张超开庭中忍不住哭了。

女大学生雇凶杀情人 当庭三叩响头赔罪(图)

  当张超被带上法庭,审判长让她陈述案件事实时,让所有人意外的是,在被告席站定之后,张超哭了起来说:“我伤害了4个家庭……”并突然面向旁听席跪下,在地上磕了3个响头。记者张悦/摄
  昨日,丽江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杀人碎尸案一审宣判,杀人女大学生张超及男友谢宏犯抢劫罪被判死刑,另外一名帮凶陈光吕被判死缓。
   一审法庭宣判后,谢宏、张超、陈光吕三被告当庭宣布对一审判决不服,表示要继续上诉。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三被告人犯了故意杀人和抢劫两项罪名。丽江中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但故意杀人罪的定性不当。理由是:三被告人勒死被害人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杀害被害人而使用暴力,而是为了达到抢劫被害人财物的目的。”
  此案开庭时,张超的辩护律师意外提出张超之所以会对木鸿章下手是因为木鸿章强奸了她。当时木鸿章承诺给张超5万元作为补偿,可在支付了1万元后就不再提给钱的事了。为了向木鸿章“讨债”,张超才决定对木鸿章下手。
  但丽江中院审理认为,被害人对张超没有防范意识,张超正利用了被害人的这一心理而积极参与作案,并无张超被强暴之后而“索债”的事实。新快报(春城晚报供稿)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