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卖淫女,冒充警察抓赌 江西武宁一男子“四进宫”
法讯网讯(通讯员 冷文芳)近日,江西武宁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招摇撞骗罪判处抢劫卖淫女,冒充警察抓赌的陈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4岁的陈某是武宁县宋溪镇农民, 曾因犯罪三次入狱,但仍不思悔改。2007年12月25日晚,陈某到武宁县城一发廊嫖娼,因没有钱,就以手机作抵押在卖淫女冯某处“过夜”, 在冯某脱衣时,陈某看见冯某将身上的几百元现金放在钱包里,手上戴着2枚黄金戒指,就产生了抢劫冯某的念头。次日早上,陈某以同他去拿嫖资为由将冯某骗到去宋溪路上一偏僻处,威胁冯某将身上的300元钱、2枚黄金戒指及手机交出后潜逃。
2008年8月28日,潜逃在外数月之久的陈某身穿佩有肩章、警号的治安员制服驾驶摩托车在甫田乡罗桥港冒充警察,以抓赌为名,将正在打麻将的明某、徐某的80元钱抢走,驾车扬长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