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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全会公报:严肃查办官商勾结
作者:星岛  文章来源:星岛网  点击数605  更新时间:2009/1/16 10:33:3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星岛网讯】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14日发表的公报列举了今年要重点进行的八项工作,但没有提及近来舆论普遍关注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分析人士指出,新疆试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虽然获得广泛好评,但遭到当地多数官员的反对。

申报对象上缴76万元人民币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疆阿勒泰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在反腐领域收到良好的效果。在阿勒泰地区《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发布后近半年的时间内,阿勒泰地区纪检委就收到申报对象上缴款物价值76万多元人民币,其中单笔数额最大上缴款10万多元,单笔财物价值最大的为26万元。财产申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震慑作用已初步显现。

  对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如果财产申报对象瞒报、虚报如何问责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问题,阿勒泰纪委有关官员表示:将与金融、证券、动产、不动产产籍产权管理等相关单位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共同研究制定财产申报相关配套措施,利用上述部门在全国、全疆、地区联网系统,对财产申报对象大额可疑资金的流动(洗钱及向境外转移资金)以及动产、不动产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于申报对象在财产申报过程中瞒报、虚报,情节恶劣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党纪有关规定从重、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5月,阿勒泰地区纪检部门出台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该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由于这一规定首次明确要求将官员申报的财产公布于众,让民众参与监督,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反腐历史上的一次了不起的“破冰之举”,它的意义远远超过领导人宣示反腐决心或查办几个腐败高官。

  《珠江晚报》文章说,尽管阿勒泰地区没有做到完全公开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财产,充分透露出改革者“试摸老虎屁股”的高度谨慎;但是,正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不是由小岗村18位农民来进行制度完善与理论拔高,公众并不奢望由地方发起的“闯一闯”行动在一开始就能一步到位。“阿勒泰阳光”只是抛砖引玉的一个开始,假若没有一个伟大的回应,那么它本身的伟大也许根本无从谈起。

  文章说,“阿勒泰阳光”不只是简单的反腐力举,它对准的更是一个因为既得利益阻挠而坚冰始终难破、改革举步维艰的的沉旧政治体制。中国已故领导人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在中国创造经济奇迹取得举世瞩目社会进步的今天,解答诸如腐败泛滥、环境污染、贫富悬殊以及群体事件多发等一系列发展困惑的钥匙,也许正藏在邓小平这句话里。

  对于阿勒泰的“破冰之举”,官员与民众的反应截然不同。一项对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官员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七成受访官员反对“财产申报”制度;而另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在参与调查的68382人中,支持阿勒泰做法的网民占到了93.4%,还有90.3%的民众认为,这项制度应广泛实行。

中纪委全会公报:严肃查办官商勾结

  14日发布的中纪委全会公报没有提到是否继续推动建立官员申报公示制度。公报对各级纪检机关的第一项要求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保证全党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公报誓言要以查办发生在机关和官员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金融和国有企业等领域的案件。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公报也表示,要严禁党政官员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党政官员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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