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湖北当阳市检察院职员醉打保安,称“老子是检察长”
作者:--  文章来源:长江商报  点击数436  更新时间:2009/1/11 15:34:2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检察院职员醉打保安 称“老子是检察长”
    9日下午,当阳市荆宜高速管理中心门口的两名保安被人打伤,打人者自称“检察长”,因发生口角大打出手。目前,当阳警方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自称“检察长”醉酒打人
  据执勤保安陈洪林称,9日下午4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鄂EBD543的黑色轿车突然停在当阳市荆宜高速管理中心门口,车内一名满口酒气的男子表示要进入管理中心找人。门口值勤的保安黄陈雄要求这名男子登记时,遭其拒绝。

    保安黄陈雄回忆,醉酒男子骂了一句“老子是检察长,小××毛保安算个么子” ,两人随即发生了口角。
    经过此处的陈洪林发现有人在争吵,随即赶来试图调解。不料这名满口酒气的男子拒不登记,还骂了他一句,双方就动起手来。
    陈洪林称,与该男子同行的车内另一名男子见状也跑来帮忙,对着他们拳打脚踢,整个过程持续了近3分钟。
    当阳市王店派出所民警闻讯赶至现场后,将双方送往医院检查。经诊断,两名保安伤势并不严重。
打人者是检察院职员
    陈洪林告诉记者,事后有人认出醉酒男子叫张永成,该男子被两辆分别写着“检察院”和“法院”的车子接走。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查阅事发当时的录像资料时,一名保安称录像已被一名牛姓负责人拿走,而该负责人已出差。
    记者在宜昌市交通违章查询网站中了解到,鄂EBD543的车主确实是张永成。另据了解,张永成曾在当阳市任职检察长。
    宜昌市检察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与保安发生争执的张永成确实是该检察院职员,但当时没有喝酒,检察院正在着手调查此事,严肃处理,当事人今日将登门致歉。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