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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近百民工讨200万欠薪未果,占住11套商品房8年
作者:张学得 陆…  文章来源:东南快报  点击数346  更新时间:2008/12/10 10:23:27  文章录入:阳小青  责任编辑:维权

农民工住这样的商品房并不快乐

天丰花园外景
  法讯网讯 东南快报报道(记者 张学得 陆乙鑫) 12月4日晚7时许,一天劳累后,来自福州连江的农民工陈进(化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福州市天丰花园,享受妻子准备好的热饭,天丰花园是他在福州的“家”。
    “我一个普通的农民工,有一天竟能‘住’进城里来。”30多岁的陈进,常用这句酸溜溜的话来调侃自己。
    8年前,陈进和其他近百农民工一样,是天丰花园的建设者。可房子未建成,开发商却失踪了,工人们被拖欠的200多万元工资也石沉大海。为讨回血汗钱,工人们占住了花园11套商品房,继续他们的讨薪路,至今已约8年。
    从1999年天丰花园开工至2000年工程搁浅,陈进和一批老乡都在工地做泥水工。工程结算时,陈进被拖欠了2万多元。和陈进一样,被拖欠工资的还有近百名农民工。
    泥水班组长庄先生说,天丰花园的开发商是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建筑工程的是敖江建筑工程公司。因为天胜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经约定,敖江公司留置了天丰花园部分工程(房产)用于抵扣工程款,包括11套商品房。得知此约定后,近百农民工向建筑公司提出要求,并住进这11套商品房,声称“拿不到工资,就不会退出”。
    对此,敖江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很无奈。他说,2002年,公司就工程款事宜提起诉讼,第二年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天胜公司应支付给敖江公司407万元工程款,敖江公司对天胜公司所欠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刘先生说,优先受偿权他们至今还没享受到,工程款(包括工资)还是没兑现。现在“天胜公司”也找不到。
    可10月来,却有相关机构人员带人进入天丰花园欲处置上述房产,并声称拥有这11套被占商品房产权。刘先生说:“天胜公司留下的最大资产就是这11套还没卖掉的房子,如果房子被卖掉,工人们可能就再也拿不到工资了。”
    台江区政府曾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协调此事。12月8日,台江区政府范副区长说,目前他们仍在处理此事,并已拟好报告材料,准备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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