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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大手笔”行贿捞到数亿元,两行贿单位各被处罚金200万元
作者:吴贻伙  文章来源:云南法制报  点击数581  更新时间:2008/12/4 9:52:11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谈心

   法讯网讯-《云南法制报》报道 近日,安徽省铜陵市中级法院就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郁国祥单位行贿4幅字画合计373.7万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单位行贿罪判处两家单位罚金各200万元,判处郁国祥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郁国祥当庭表示不上诉。

  至此,包括郁国祥单位行贿一案在内,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安徽省检察机关管辖的三起上海社保系列案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郁知非因犯职务侵占罪,已被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的判决;上海市长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陈超贤(正厅级)因犯受贿罪,已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今年7月下旬该判决已经生效。

  两次谋利都是“大手笔”

  与郁知非、陈超贤两起案件相比,郁国祥案件似乎并不怎么引人注目,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郁国祥及其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单位行贿犯罪一案,是典型的在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犯罪,也是上海社保系列案中重要的一环,给国家所造成的损失动辄达数亿元。

  众所周知,上海社保案拉下了两位富豪,一位是已广为人知的“小苏州”张荣坤,另一位就是素有“小宁波”之称的浙江商人郁国祥。今年38岁的郁国祥,浙江象山人,1995年移居香港,为香港国汇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系涉案单位上海山川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川公司)、上海融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建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法院认定,2002年12月6日,郁国祥所控制的上海祥融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联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联洋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转让联洋公司居住区C1C2地块,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3天后,祥融投资公司按协议支付了人民币1亿元。

  2003年1月,郁国祥又注册了山川公司,并于当年2月6日以山川公司名义与联洋公司重新签订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此后,浦东新区国资办根据2002年10月施行的《浦东新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实施办法》,先后两次致函要求联洋公司C1C2地块“纳入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建议双方参照楼面价5280元/平方米调整土地转让价格并补签补地价协议”。

  2004年6月25日,联洋公司按上述要求致函山川公司。郁国祥不愿意多支付资金,安排中间人周康一找上海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孙路一(已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帮忙。2005年1月8日,在孙路一的帮助协调下,浦东新区国资办决定在降低C1C2地块容积率的基础上降低土地转让价,同意郁国祥只交纳1.188亿元的补差价。2005年下半年,郁国祥通过山川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将该地块以总价4.25亿元转让给山川公司法定代表人贺方建。

  2003年3月,郁国祥出资成立融建公司。2005年初,融建公司准备收购上海市金山区区属的国有企业上海市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国家政策,该公司出售必须经挂牌拍卖。郁国祥再次找孙路一帮忙,要求自己的公司独家参与竞拍。后在孙路一的帮助协调下,原定参加竞拍的上海市国资委下属上海大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竞标。2005年5月,融建公司中标。

  三次行贿4幅名贵字画

  孙路一帮了这样大的忙,郁国祥自然要有所表示。当然,他的“表示”看上去很雅,也堪称“大手笔”。

  2004年5月的一天,郁国祥请孙路一夫妇到画家陈逸飞画室,挑选陈逸飞所作油画《仕女图》和《小提琴手》各一幅(总计鉴定价值人民币220万元),后经周康一联系将两幅油画送到孙路一家中。案发后,这两幅油画被收缴。

  2004年秋的一天,郁国祥花100余万元购买了一幅吴冠中所作国画《山村春早图》(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0万元)送给孙路一。2006年夏,孙路一通过北京荣宝拍卖行将该画拍卖,得款人民币91万余元。2005年10月,郁国祥再次通过周康一将谢稚柳所作的一幅国画《苍松图》(亦称《虬松图》,鉴定价值人民币73.7万元)送给孙路一。2006年7月,上海社保案案发,孙路一将该画退还给周康一保存,后被收缴。

  收到这样既风雅又贵重的礼物,孙路一的思想防线再也不堪一击了。孙路一自己交待说:“我拿了他送的东西后,总感觉不帮他解决问题有些过意不去,所以就一次次丧失党性和原则,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关系帮助郁国祥的公司做了不少工作,使他在购买土地、收购国有公司等事情上获得了很多优惠待遇,节约了大笔资金。”

  社会要对商业贿赂“零容忍”

  山川公司购买联洋公司C1C2地块,如果按照浦东新区国资办最初的要求计算,至少使国家损失了2个多亿。而在融建公司收购上海金山实业公司的过程中,郁国祥又请孙路一帮助排除了竞标对手。凡此种种,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商业贿赂行为已影响到了国家的市场体制、廉政体制,背离了市场经济对公平竞争的要求,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程序,使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造成了严重冲击。

  此案一审开庭审理时,公诉人特别呼吁社会要有一种健康的心态,要大力倡导公平诚信的商业道德,对于商业贿赂行为一定要“零容忍”。公诉人强调,赚钱是商业者的目的,但贿赂不是商业之道;法治是商业的原则,诚信是商德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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