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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因打出“奥运加油”被罚1万状告工商部门
作者:王秋实  文章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数524  更新时间:2008/12/1 17:28: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因为在网站上打出“奥运加油,中国加油”字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被海淀工商分局以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为由处以罚款1万元。出版社将海淀工商分局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近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的代理人李轩律师称,今年8月7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出版社为了表达爱国情怀和对北京奥运会的良好祝愿,在本社的官方网站上打出“奥运加油,中国加油”字样。8月19日,他们接到海淀工商分局的通知,称该行为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涉嫌违法。9月27日,海淀工商分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出版社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善意的,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和不良后果。海淀工商既未听取其申辩意见,也未举行听证,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和定性错误,行政处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予以撤销。

  海淀工商分局称,“奥运”属于奥林匹克标志,虽然到被检查时,该出版社尚未因此取得违法所得,但仍属于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运标志,因为网页上除了“奥运加油,中国加油”字样,同时还有企业名称、经营项目等信息,具有潜在商业目的。此外,按照行政处罚听证的有关规定,低于3万元的罚款额度并不需要召开听证会,工商局的处罚程序并不违法。因此请求法院维持这份处罚决定。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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