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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区村干部涉嫌倒卖土地,女记者采访遭群殴
作者:梅国胜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385  更新时间:2008/11/7 9:38: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被打坏的手机

  调查材料

 昨日上午,记者与两名女实习生前往洪山区建设乡胜强村,调查该村村民投诉村干部涉嫌倒卖土地建房问题,遭多人殴打。

  上午9时30分,记者和实习生由投诉人带到村里。在离村委会约50米处,记者拿出相机对涉嫌违建别墅拍照。一男子从在建别墅中走出,看到记者,打手机报信:“有人在这里拍照,赶快派人来!”

  片刻,周围冲过来约20人,一胖胖的中年男子带头边跑边骂:“小卖X的,拍么拍,把她们的相机、手机都给我砸了!”他抓住记者的采访包,边抢边叫:“把相机拿出来!”

  记者用身体和双手死死护住采访包。被胖男子招呼过来的这群人围住记者,有的拉扯记者胳膊抢采访包,有的对记者挥拳就打。

  一中年男子冲上来抢实习生晏利利手上的手机,晏使劲夺回。这群人将记者等三人摔倒在地。晏利利爬起后又两次被人摔倒,左腿膝盖处青肿一片。

  记者向从地上爬起来的戴谋大喊:“快打110报警!说我们是长江日报记者!”一高个男子抢过戴谋正在报警的手机摔到地上,手机顿成几片,一男子把其中一片捡起再摔,又踩上两脚。

  记者问:“你们村领导在哪里?还有没有王法?”一村民指着旁边一穿黑色衣服的中年男人说:“他就是村支书。”记者要求村支书立即制止打人,村支书这时轻声说:“放手、放手”,但没有人听。记者要求进村委会躲避,一个中年妇女揪住记者胳膊就打,边打边骂:“你个小卖X的,滚滚滚!”村支书也拦住记者说:“你们去村委会搞么事,不准去!”记者一边护住采访包任由他们推打,一边跑向30多米外的采访车上报警,那群人追打记者十几米后才止步。

  几分钟后警车赶到。下午2时许,警察做完笔录。赶来的建设乡有关负责人,从一个提包里拿出厚厚四沓钞票,执意塞给记者,说:“这个事情,我们认为还是低调处理的好。”记者当场拒绝。

  下午3时,经协和医院检查,实习生晏利利多处外伤及软组织受伤,头部因摔倒时先着地,医嘱24小时后再检查。

  整个事件的目击者、68岁的村民张大根昨晚6时30分专程来到报社,主动要求为记者被打作证。他说,当时村委会主任陈建新、村支书汪会卿都在场。“这些人知道你们是记者,依然继续打人。”(梅国胜实习生晏利利戴谋)

  新闻不因为暴力而屈服

  本报评论员 刘林德

  再过两天,中国记者节就要到来。这是一个不会放假的节日,记者的职业使命敦促记者的脚步,永远在路上采访和报道真相。而就在昨天,在朗朗乾坤之下,一起践踏记者的采访权和人身权的暴力事件在我市发生,3名执行新闻采访任务的女性被围殴。

  我们为这三名女性而骄傲!她们没有向暴力屈服,没有被金钱收买,她们坚守了新闻职业的准则。她们的身体受到伤害,我们要问候她们,我们还相信,她们应该得到法律赋予的公道。

  她们是女性,是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群体,无情的拳头依然砸在她们身上;她们的职业是记者,肩负为社会探求真相的责任,她们因这职业而受到侵犯。她们承受了恐吓、围攻和殴打,暴力施加于她们,记者采访权被践踏却是对社会每一个人的加害。

  记者是一份特殊的职业,是我们每个人的眼睛和嘴巴的延伸——看到真相、说出真相。记者并无特殊权利,他只代表一种公共权利,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是所有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特别委托,记者的权利其实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是依宪法而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本届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均特别强调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新闻媒体无疑是落实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最主要渠道,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就像真相很容易在现实中被遮蔽,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利时常受到干扰、侵犯甚至践蹋,其中有权力的蛮横,有资本的引诱,也时常有赤裸嚣张的暴力。这些年来,我们不止一次听到记者被封口、被殴打,让这一透明职业的尊严蒙上厚厚的尘垢、蒙受沉重的羞辱。

  我们相信,发生在我市的这起针对新闻记者的暴力事件将会受到认真的对待,因为新闻职业的安全不能得到保证,真相的火种就会熄灭;新闻职业的尊严不能得到维护,正义的坚持就是空谈。我们相信,为履行职业责任的记者申讨正义和公道,就是为社会争取报道真相的环境,就是为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争取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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