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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物春”特大集资诈骗案开审
作者:黄良军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575  更新时间:2008/10/25 9:30:4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万物春”特大集资诈骗案开审
集资群众遍布江西等7省116个县区近5万人 原总经理唐亚南被控两项罪
核心提示

  涉案金额9.73亿元、近5万人受骗的安徽亳州“万物春”非法集资案21日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4名被告人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和隐瞒犯罪所得罪,其中万物春公司原总经理唐亚南被指控犯有虚报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

  本报在2007年曾就唐亚南对外宣称的全国两个梅花鹿养殖场之一的九江市彭泽县梅花鹿养殖基地,在购买梅花鹿养殖后却因万物春破产导致没有销路,遭受损失一案作了报道。

  本报一直持续关注此案的进展。因该案影响大,受害人众多,且该案是亳州中院建院以来审理的涉及金额最大的一起诈骗案件,庭审日程预计4天,10月21日至24日结束。

  本报在2007年曾就唐亚南对外宣称的全国两个梅花鹿养殖场之一的九江市彭泽县养殖基地,在购买梅花鹿养殖后却因万物春破产导致没有销路,遭受损失的报道。当时警方披露,唐亚南旗下的万物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诈骗中国6省47个市1.3亿元资金。

  公诉机关称,自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被告人唐亚南等人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七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9.73亿元,涉及集资群众49786人次,共造成群众集资款3.33亿元无法返还。

  检察机关还指控万物春公司非法集资直接导致一人自杀,多人因病死亡,严重影响了金融安全。

  集资诈骗涉案近10亿元

  10月21日至24日,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万物春”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唐亚南和其他24名被告人走上被告席接受审判。

  此案是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以来审理涉及金额最大的一起诈骗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安徽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

  警方查明,从2003年底,唐亚南与人预谋对万物春公司进行变更登记,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收购38头梅花鹿,制作《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书》及进行宣传所需的资料。2004年5月,唐亚南等人在无钱投入梅花鹿养殖及无力支付集资返还利润的情况下,以签订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为名,返还30%利润进行集资。

  2004年6月,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唐亚南的公司参与集资。唐亚南用集资款投资购建实体、商贸活动参会成果等。万物春公司还组织近千名投资群众参加了“万物春公司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签约仪式”、“万物春公司成立两周年暨十河生态园开业庆典”等活动,编造签订投资合同1.2亿元。

  唐亚南及万物春公司分别获得“安徽省酒业著名企业家”、“中国区域经济百名杰出人物”和“安徽‘十五’企业优秀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等荣誉。唐亚南还当选为亳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亳州市工商联常务委员。

  此后,唐亚南旗下的万物春公司在谯城区或在外地设立所谓的“办事处”、“分公司”大肆宣传,提高业务员提成,促进集资数额的快速增长。

  24人被控三项罪名

  今年9月25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物春公司在九江设立办事处,非法吸收185名受害人存款近千万元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其财务人员张宝霞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主持工作的高春影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机关指控其不同于九江办事处人员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是集资诈骗罪。检察机关认为,唐亚南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诈骗群众集资款,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和后果都特别严重。

  同时,检察机关指控唐亚南另一项罪名:虚假注册资本罪。

  2003年6、7月,唐亚南所在的谯城区创新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违法经营被查封。唐亚南与人虚报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设立亳州市谯城区万物春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后,唐亚南以集资款500万元虚假出资,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变名为安徽省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11月,唐亚南再次以集资款5000万元虚假出资,骗取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虚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因唐亚南在犯罪中起组织、指挥、领导作用,系本案的主犯,依法应对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对此案其余23名被告人应分别以虚假注册资本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文/记者黄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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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亚南其人

  唐亚南,1963年出生于安徽太和农村,高中毕业。

  26岁,他因犯诈骗罪和脱逃罪服刑11年。38岁,他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后监视居住。41岁,他成为注册资金50万元的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董事长。44岁,他成为“全国创业之星”、“中国区域经济百名杰出人物”、“安徽亳州市第二届人大代表”、拥有1.2亿元资产的公司董事长。

  2007年6月29日,44岁的他被亳州市警方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抓捕。2008年10月21日,他被检察机关指控集资诈骗罪、虚假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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