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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枝江:建立和完善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实施“放心肉”工程
作者:冯一波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12  更新时间:2008/9/28 16:32: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冯一波)近年来,湖北枝江市人大常委会把这一热点问题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列入监督议题,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生猪屠宰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生猪肉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肉类食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
        为认真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加强对生猪市场和肉食品安全管理, 今年9月,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并启动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放心肉”工程。
        一、实施生猪产品挂牌经营制度。凡肉品销售点(包括经营摊位、经营门店和超市专柜)必须在经营地点显著位置悬挂由宜昌市商务局审定备案,由生猪屠宰定点企业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公示标牌。公示标牌的内容包括“生猪产品来源”、“销售点经营者姓名”、“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生猪产品当日检测信息”。挂牌经营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三定”即:定点屠宰、定向销售、定位管理。同时,挂牌经营也是生猪产品市场准入的前置条件。实施挂牌经营的主体是定点屠宰企业。因此,要求各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厂场“挂钩制度”,积极推行挂牌销售管理,建立肉品销售台账,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生猪产品出厂实行“两单两章”即“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出库单”、“动物检疫合格章”、“肉品检验合格单”、“定点屠宰厂肉品检验专用章”。及时将市场肉品销售点及经营者基本信息报送枝江市经济商务局备案。肉品销售点和经营者发生变化的,定点屠宰企业应及时变更公示牌内容,对停止经营肉品的销售点要及时收回公示标牌,并于实际变更当日报市经济商务局。
        二、完善生猪产品准入制度。按照“市场准入、依法管理、公平竞争、确保安全”的原则,对全市生猪产品销售依法全面强制实行市场准入,促进肉品市场安全有序流通。严禁非定点屠宰的生猪产品进入市场销售,严禁消费领域使用非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产品。允许经定点屠宰厂机械屠宰、检疫检验合格、冷链运输、冷链销售的生猪产品实行跨区域(指跨越城区、县、市之间)经营。对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实行跨区域销售的,进行肉品来源信息的备案管理。实行跨区域销售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对进入枝江市场的生猪产品,在市工商和动物检疫部门共同指定的地点进行报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企业每月5日前向市经济商务局报送上个月份的销售统计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生猪产品准入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了销售本地定点屠宰厂生猪产品的业主与实行跨区域销售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入生猪产品销售市场的准入条件。
        三、建立生猪产品市场检验制度。对市场销售和餐饮服务经营者、机关、学校等集体单位使用的生猪产品实行随机品质检验。对跨区域销售企业的生猪产品,在报检、复检和随机品质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依法查扣,将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跨区域销售资格。
        四、建立联合执法监管制度。该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市经商、畜牧、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全市生猪产品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建立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生猪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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