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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出卖行骗进牢房
作者:陈家有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68  更新时间:2008/9/13 16:04: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法讯网讯(通讯员 陈家有)一位年仅26岁的未婚女青年为了满足自己挥攉所需,租房出卖,诈骗他人十几万元,懊悔地走进了牢房。
染恶习债台高筑
  她名叫胡梅(化名),1982年10月20日出生于丰都县较偏僻的乡村,l8岁时在涪陵农技校中专毕业后在丰都县三合镇从事直销“安利”产品,现暂住丰都县三合镇实验小学教师宿舍。她挥金如土,并染上赌博恶习,在麻将桌上常常是赢少输多,其直销“安利”产品所得始终入不付出,几年间,欠亲戚朋友借款近10万元。亲戚朋友三天两头催还借款,她无钱归还,只能采取哄、拖、骗的办法应付。
  屋漏偏遇连夜雨。2007年,她父亲患了心脏病,必须做达桥手术,需医药费10多万元。她在家排行老二,虽有姐姐在某乡政府部门工作,可以承担部分医药费,但弟弟在上大学,妹妹在读中学,家庭负担较重,家里一时筹不齐给父亲做手术的费用。胡梅为了钱,她苦思冥想。
施诡计租房出卖
  2008年4月20日,她终于想出了一个骗钱的办法:租房出卖。当日,她便到朝华公园广告拦上查找租房信息。她选中了“一校对面住房一套出租,水电气三通,价格面议,联系电话:7090××××”租房信息,并当即拨通电话询问:“是否有房子出租?”
  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她回答:“是有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要出租,租金一年1500元。” 胡梅说:“我来看看房子。”对方答:“来看噻,我在路口等。” 胡梅挂了电话就座车到一校对面下车,出租人带她上三楼用钥匙开了房门。胡梅进屋,虽见里面只有几样烂家具,却当即答应愿以1500元租下这套房子,并就在此房内亲自执笔写了租房合同,房主甲方王素芳签名,租房人胡梅为乙方,但她的签名并非胡梅,而写成了“熊小梅”,并糊乱编写了一个身份证号码,只有留在合同上的联系电话是真实的。租房合同是一式两份,她与房主王素芳一人一份。胡梅爽快地把1500元租金交给了王素芳。王素芳收了租金后把那套房子的3把钥匙交给付竹梅。租房成功。
  胡梅租好房子后,立即准备将租来的房子“卖掉”。为使骗钱成功,又不使暴露自己的身份,她开始制作假证件。她将自己的一代居民身份证扫描到电脑里,用POTOU软件修改了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出生日期和地址,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了出来。假身份证制好后,又购卖了一张无需要用户资料的电话号卡,再到一家打字复印店去打印了一张内容为“新县城中华路一单元3号,面积为110平方米的一套住房需出售,联系电15803623153,价格面议”的广告。她到朝华公园信息栏处交了费用后,由工作人员为其张贴到了信息栏上。胡梅仔细想了想,要“卖房”成功,还有不妥之处:防盗门锁一般是6把钥匙,房主仅给自己3把钥匙,若给买房子的人只给3把钥匙的话,有可能使买房人生疑,骗术有可能败露。为不使骗术露出破绽,胡梅又到修锁摊上去配了3把与租房钥匙色调一致的钥匙。万事具备,只等购房者上钩。
 骗巨款无度挥霍
  第二天,胡梅就接到了购房者的电话。这天,胡梅没在城里,她叫购房者第二天联系。第二天上午,她刚到城里,购房者就又打来电话,说想看看房子。胡梅说:“可以,请你座车到一校对面中华路路口,我在那里等。” 胡梅座出租车去了中华路口。一会儿,购房者也赶到了。胡梅带他到中华路一单元302号租来的房子里,购房人进屋看了看,双方谈定了价格:13.2万元,由胡梅包办水、电、气户头,先由胡梅拟好合同后第二天正式签订。
  第二天即2008年4月21日。这天下午,购房者电话约胡梅到金山超市楼上的“聚贤楼”茶楼见面,进一步商订购房合同。胡梅到“聚贤楼”茶楼把拟好的房屋出售合同交给购房者修改,甲方卖房人为熊家林。胡梅解释说:“熊家林是我父亲。”乙方购房者签名:秦顺福。秦顺福把修订的合同重新拿去打印店打印,买卖双方在“水星家仿”床上用品店正式签了合同。胡梅在甲方卖房人熊家林后面签了自制的假身份证上的那个名字“熊莉娟”并加了个“代”字。秦顺福见甲方签名为熊莉娟,顿生疑逗,问道:“是啷个回事?” 胡梅再次解释说:“熊家林是我父亲。”并将制作的假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秦顺福,使秦顺福的疑心一下子消除了。
  秦顺福从兰色塑料袋子里拿出12扎另加20张100元圈交给“熊莉娟”。按合同约定余1万元待房产证办到手后再付。“熊莉娟”写了一张收到秦顺福购熊家林住房款12.2万元的收条,同房门钥匙6把一并交给秦顺福。而水、电、气卡户主是王素芳,她不敢把水、电、气卡交给秦顺福。
  胡梅提着一袋沉甸甸的钱,激动不已地回到在实验小学教师宿舍的出租屋,还借款9万余后,将余下的3万余元用作到重庆、厦门等地游玩和打麻将赌博挥霍一空。
卡露馅锒铛入狱
  且说秦顺福购得房屋后,胡梅没有将水、电、气卡交给他,使他无法按时缴纳水、电、气费。秦顺福给胡梅打电话询问水、电、气卡。胡梅搪塞说:“我在重庆的,等回来了再说。”她不愿另外花数千元钱办“三卡”,只得哄骗秦顺福,把秦顺福拖住。
  怨家路窄。胡梅不久回到丰都。秦顺福在街上遇到她,便又找她要水、电、气卡。胡梅说:“水电汽卡在重庆的,回来时忘带了,下次一定给你带回来。” 8月20日,秦顺福又在移动通讯城碰上胡梅,他再次找她要水电气卡。胡梅又说:“卡在我同学那里,我同学今天到乡下去了,回来了就给你。” 又过了许久,秦顺福又给胡梅反复打电话追要水电气卡。没想到,胡梅干碎不接电话了。秦顺福这才感到受了骗,慌忙到公安局报了案。
  丰都县公安局受理了该案,并于2008年8月29日中午将正在在丰都县三合镇“一生源”饭店吃午饭的胡梅抓获。胡梅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当日被刑事拘留。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付竹梅诈骗他人财物12.2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有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美好的青春时光将在监狱里度过。
  希望读者朋友们从该案中吸取教训,树立诚实劳动致富和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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