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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法院:善意文明执行,让“两难”变“双赢”
作者:黄岩  文章来源:法讯网  点击数1225  更新时间:2023/10/25 13:33:0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黄岩近日,长白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方式妥善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执行的同时注入人文关怀,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窘迫处境,使得该案件顺利和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被执行人某食品贸易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并约定利息,写下借条。借款到期后,该公司未能按期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就偿还借款及利息事项与食品贸易公司达成一致。后因食品贸易公司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向长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多轮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食品贸易公司名下有生产机器若干,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控制,除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在深入分析案情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正逐步恢复生产,并与外省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若将企业的生产机器司法拍卖,被执行人企业不仅不能抵偿全部债务,还将面临再次停产的困难。为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执行法官驱车来到被执行企业所在地,通过深入交谈后,了解到被执行企业还款态度良好,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灵,现在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积极修复企业信用。执行法官与当事人张某沟通,一开始张某认为是拖延还款的说辞,一直不肯和解,后来执行法官与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积极妥善化解矛盾,最终在征求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后,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某食品贸易公司生产机器的扣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并分期偿还欠款,该案件圆满和解,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

    善意文明并不代表削弱执行力度,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既能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又刚柔并济做到尽可能善意执行、文明执行,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更有温度、更有力量。下一步,长白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倡导被执行人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对努力解决问题的失信主体采取信用修复机制,助力其良性发展,努力为营造诚信文明的社会氛围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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