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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旧情人设套“抓嫖”领刑
作者:章满书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536  更新时间:2008/9/3 17:04:4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抚州讯(上官笑峰、鲍凤和、记者章满书)熊某与赖某(另案处理)原系情人关系。今年初夏,赖某想出了利用旧情人熊某引诱“嫖客”,自己冒充公安敲诈的“挣钱”方式。几天后,熊某接到受害人江某电话,说要到熊某租住地“叙一叙”。当即,熊某给赖某打电话,告诉其有“客人”。当晚8时30分,熊某和江某在其租住地睡觉时,赖某踹开房门自称是公安局某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要江某交6000元钱罚款。讨价还价后,江某给了赖某3000元。

  江某回想被“抓嫖”的情景,越想越不对劲,遂跟踪赖某,发现熊某与赖某两人并未去派出所。次日,发现受骗的江某到派出所报案。案发后,熊某退回赃款3000元,并被抚州市临川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零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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