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让信任的小船说翻就翻,果断拘留让“老赖”的气焰说没就没
法讯网讯(通讯员 张新云、姜泓宇)6月8日,因被执行人吴某没有履行到期付款义务,且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向法院申报财产,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原告张某诉被告吴某承揽纠纷一案。张某在完成吴某经营商店的装修任务后,吴某以生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之前约定的报酬5000元。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被告吴某支付原告张某5000元的协议。然而协议达成后,吴某未能遵守协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今年5月,向靖宇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过执行员多次做吴某思想工作以后,其仍然坚持说没有钱支付钱款,并说宁可被拘留也不还。为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依法果断将其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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