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黄明伟、关晶)春节期间是“双抢”案件高发时段,民警提醒大家探亲出行时一定要居安思危注意自身安全。
2015年2月21日, K1117次列车运行至榆林站开车后,乘警组开展查缉比对工作时,发现12车103号座席旅客王某某(男、20岁、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行迹可疑,遂对其进行重点审查。经对其随身携带物品检查,发现其携带物品中有一个他人的身份证。经过斗智斗勇,王某某最终供述了其在包头市实施的二起抢劫案件。2月16日,在包头市昆区乌兰道与白云路交叉路口抢劫一女子白色三星手机一部;2月20日,在包头市昆区包百广场抢劫受害人另一女子的手机和钱包,包内有现金2000元及身份证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