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好心载人成被告,法官晰理巧调解
作者:徐小娟  文章来源:fxw.name  点击数562  更新时间:2014/12/30 10:11:5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通讯员 徐小娟)好心做好事,没想到却成了被告,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

     原告茹某与被告曾某都是阿瓦提县丰收一场二连的农民。 2014年5月23日,原、被告参加丰收一场二连的义务劳动后,原告茹某乘坐被告曾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原告茹某从三轮车上摔下致使右股骨颈骨折,经新疆恒诚司法鉴定所鉴定,原告茹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首先对被告曾某做好事的行为给予赞扬,但其作为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保证乘车人的安全;原告茹某作为乘车人,也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晰理、摆事实、讲道理,做了大量的调解说服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曾某赔偿原告茹某经济损失50000元。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