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巴哈尔古丽报道)近期,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受理一件有关抚养费的案件。
2006年1月,古丽8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合协商离了婚,当时约定古丽由母亲扶养,父亲每月负担扶养费200元。自父亲离开家后,古丽就恨透了父亲,她觉得是父亲弃她而去,尤其是听到父亲没多久便另行组合了家庭,更是怒火中烧,每次见到父亲,她都会朝父亲无缘无故地发脾气,并且从不再喊其“爸爸”。这种情况下,古丽的父亲艾某按约支付1年抚养费2400元后,艾某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每次古丽到艾某家去拿抚养费,都是空手而归,两家关系由此降至冰点。2014年10月,古丽的母亲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法院给艾某送执行文书时,艾某说:“只要古丽保证今后见到我喊爸爸,我就立即给抚养费”。 执行法官知道,如果采取强制执行反倒会使父女之间的隙怨加深,唯有悉心调解才是好办法。为此,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上门调解,做了思想工作,动之以情,积极缓解父女之间的情绪。经过2个月不懈地努力,古丽与父亲在法院终于摈弃前嫌,重归于好,其父也按时支付了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