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新消法和司法解释3月15日同日实施
白皮书助推法院公信力
现在来看,最高法不仅仅在追求形式平等,而且更追求实质平等;不仅仅是平等的保护消费者与商家,而且更旗帜鲜明地向消费者有所倾斜。在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刘俊海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蒲晓磊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产品召回制度;部分产品质量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杜绝霸王条款;经营者违法广告可追责;消费者遭遇消费欺诈可获3倍赔偿金……这些条款成为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的最大亮点。
3月15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新消法实施。这是消法实施20年来首次进行全面修改。与以往新版法律法规都在每月1日施行的惯例不同,此次新消法施行时间特意选在第32届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更显意义非凡。
同一天,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对实践中如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作出规定,从重典治乱角度加大违法经营成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此前,3月12日,最高法公布了首个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对4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统计数据显示,在2010年至2013年的4年时间里,地方各级法院审理各类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482545件,涉案争议标的总额达到人民币1190476.1万元。
就在3月12这一天,最高法公布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对白皮书行为点个赞
在2010年到2013年的这几年,人民法院每年审理消费者维权民事案件数量从2010年的112779件上升到2013年的128198件,案件类型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20余种。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最高法12日公布的首个《2010-2013年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中,“监督指导,大力规范司法裁判标准”占有极其重要的分量,其中,又以“制定司法解释,规范司法裁量权的行使”最为引人注目。
2010年10月26日,最高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是最高院在旅游审判领域的第一部司法解释,是在旅游法制定和颁布之前,为了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中面临的许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根据审判实践需要而作出的,具有司法创新的性质。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4年来,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对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最高法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台的首个白皮书,在以后的审判方面,可以提供很好的指导作用。”对于最高法出台的首部白皮书,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最高法出台白皮书的这一举动,对于各级法院统一裁判思维和裁判尺度,具有积极的意义。“应当对最高法发布白皮书的行为点个赞。”刘俊海用时下流行的网络语言称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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