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刘玉娟 鞠伟玲)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导向,着力维护群众权益,贴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近期,该院遵照潍坊市院《关于对2013年度省院民意调查反映问题做好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有意愿接受回访的群众认真开展回访,并及时根据回访情况做好整改工作,以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3月4日,该院分别对景某和许某进行了回访。经调查了解,景某系青州市王坟镇赵家峪村村民,回访中景某表示对检察院工作非常满意。另一名接受回访者许某为临沂人,在青州市东坝村做废品收购生意,由于自己的厂子前段时间遭到乱收费,在省院民意调查时对司法机关不满。而在回访时,许某高兴地说,经协调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现在收费很合理,对处理结果很满意。在被问到对检察院工作有何意见时,许某表示自己对检察工作一向非常满意,没有意见。
回访过程中,回访人员还同时向景某和许某介绍了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并告知其该院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电话,举报信箱等,欢迎他们继续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