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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市法院立足实际开展哈密文化反思活动
作者:魏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26  更新时间:2013/10/23 9:40:2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   (哈密市人民法院 魏芸)今年,新疆哈密各单位紧紧围绕地区在全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广泛开展开展了哈密文化反思大讨论活动,哈密市法院针对本单位、本行业与适应科学发展、率先跨越新形势所需要增强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群众路线、效能意识等积极进行反思,立足实际在继承哈密人优良传统的同时,秉承优秀品质、弘扬现代人文精神。

     一、增强忧患意识。哈密市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当前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第一,立足院情,理清思路。哈密市法院党组提出了“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抓审判、保质量、促公正;抓涉诉、促和谐、保稳定”的思路,用以引领谋划各项工作。

    第二,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法院的工作中心是执法办案,服务大局,法院应该始终抓住这个重点,以矛盾纠纷化解为突破口,提升干警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办案水平,改善法院形象,重塑司法权威。通过审判流程化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法官绩效考核等,加强对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的强化监督和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第三,严于律己,抵御风险。着力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哈密市法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认真真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履职。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以廉政、勤政风险防控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廉政、勤政风险点,认真制定整改预防措施,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通过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熏陶,严格执行审务督察,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创新意识。创新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源泉,也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的动力。今年来,哈密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以日新月异的面貌呈现先百姓面前,哈密市法院紧跟哈密文化发展的脚步,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强化创新意识,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努力确保司法权公正、规范、高效行使。

    第一,完善审判组织改革。哈密市法院加强审判委员会建设,规范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加强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工作,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和经费保障,调整充实新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促进司法公正。

   第二,加强审判管理改革。该院制定了《哈密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办法》。将调解撤诉率、上诉率、发改率和服判息诉率等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法官岗位责任制,作为质效考核和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加强对重审改判案件的评查,加大对主观故意办错案及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责任追究力度。

    第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该院始终坚持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大力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审判工作人员人手一台电脑,院内局域网、省内三级专网联通,启动专网视频会议、专网电话、审判办公软件的应用。

    三、践行群众路线。当前,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错综复杂,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司法需求日趋增强。哈密市法院立足本职,扎实做好日常审判工作,并树立起“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的“群众路线工作理念”,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百姓的满意为落脚点,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抓好执法办案,践行“司法为民”的第一要务。哈密市法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并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妥善审理涉及婚姻家庭、企业经营、环境保护、债务纠纷等民商事案件;稳妥处理各类行政争议,监督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理结案行政案件;该院不断完善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问题,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和诉前调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二是完善便民利民的服务机制,贴近人民群众。哈密市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邀请群众参与审判活动,将巡回审判变成生动的法制宣讲课堂,形成“巡回审判进村,普法教育到人”的工作模式;搭建便民平台,积极构建多功能的一站式立案信访窗口,减少周转环节,方便群众诉讼。

    四、加强效能意识。为强化日常管理,切实防止和纠正纪律松驰、作风涣散等问题,哈密市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并下发全院各庭室。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管理。该院相继建立了考勤、审限月通报等制度,加强和规范队伍管理。考勤月通报制度,由政工科在每月初,对上月干警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进行统计,对迟到早退等现象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时整改。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狠抓机关作风。建立健全审务督察机制,成立督查小组,对全院审判、考勤、信访、导诉等方面进行实时督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整改;积极开展书记、院长信访接访日制度,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采取圆桌接访的方式,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保障来访群众能够及时反映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强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努力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强大的机关效能监督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效能建设激励机制。该院建立了法官廉政、效能、案件质量 “三管联动”管理制度,对每位干警均实行“联动”管理,真正激发基层部门和庭室争先创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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