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9时50分,泾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110报警称:在县开发区某国际大酒店楼顶有个人要跳楼。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开发区派出所、消防大队先期出警,治安大队、巡防大队等警种随后赶赴现场处置;局长、政委率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等部门共10余人及时赶往现场救援。县住建委等相关部门领导也到达现场协调救援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酒店19楼楼顶有一名中年妇女坐在楼顶边缘,面向楼下,情绪十分激动,民警一面与随后到达的消防官兵制定施救方案;一面对该女子劝说和开导,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劝导工作,该女子情绪稍稳定,后民警果断出击将该女子控制转移至安全区域。
经了解,该女子张某,系合肥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该公司于2011年8月与泾县开发区该国际大酒店签订合同为其供供水设备材料,总材料款二十余万元,至今未付。一年来,张某曾多次找该酒店负责人索要材料款未果,为此1月7日9时许到该酒店19楼楼顶欲跳楼自杀以此索要欠款。(泾县公安局 殷宪斌 肖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