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放学途中被围殴致伤,4被告共同赔偿7万
作者:左一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64  更新时间:2013/1/31 10:07:2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讯 (左一民) 近日,四川广元市利州区法院东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放学途中,原告人向某被十余名同学殴打致九级伤残的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其中四名被告人愿意共同承担向某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7万元。

    2012年5月11日下午放学途中,16岁的广元市职高学生向某,在雪峰路口等公交车时,被同校的十余名同学围殴,致使向某受伤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向某的伤情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原、被告双方在多次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向某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将参与围殴自己的同学起诉至法院,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在庭审中,由于部分被告不承认参与了殴打行为,故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参与殴打向某的十名未成年人被告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理教育。希望参与殴打原告的同学主动承认错误,对自己冲动的行为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原告与四名参与殴打行为的被告及其法定监护人达成协议,共同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七万元。四名被告及其法定监护人表示将另案主张对其余参与殴打行为的被告进行追偿。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