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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阻挠救人的山东临沂“女版药家鑫”系大学教师
作者:刘金德  文章来源:城市信报  点击数1680  更新时间:2012/6/28 9:13: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各方说法

受害者家属:不接受过失说法

“她为什么开这么快?有人说她家庭有矛盾,生了气出来的,我们有理由怀疑她这是无目标人群的去撞,去泄愤。”王先生的哥哥告诉记者,当时肇事的张女士是“故意开快车的”。有居民曾表示,张女士当时从家里出来时情绪就非常激动,说着“气死我了”,甚至下楼后都找不着自己的车。对于这些说法,记者来到了张女士7号楼的住所,但是敲门始终无人开门。

“要不是她闹,孩子本来是有希望救过来的。”至于后面发生的闹剧,王女士的家属们认为不可原谅,“这绝对不是过失,小区的人,网上的人,都不这样认为,我们期待公正的结果。”

昨晚,记者找到了出车医院120的工作人员,他们称当时去的医护人员此时不在,所以不能多说,“病情的事情不好说,但是治疗被耽误,肯定减少一分救活的可能”。记者联系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得知,此案已经移交到刑警大队。

邻居说法:她是个大学老师

小区内的几位居民告诉记者,因为平时都是经常带着孩子在小区玩,都见过面,也时常聊天的,在他们看来,张女士是“挺正常的”。

“我们经常一起看孩子,这人真是挺好的,素质挺高的。她对孩子特别好,也不说别人闲话,还给我教孩子英语的教材呢,我都没想到是她。”与此同时,小区里也有替张女士惋惜的,当时她又是找车,又是开快车,应该是情绪不对,所以才出了事儿。

肇事者姓张,受害母女姓王,两家都是临沂市兰山区香榭丽都小区的业主,一家住在6号楼,一家住在7号楼。事发前,两家人是互相认识的,见面打招呼也是常有的事。

按照对邻居的了解,受害者王女士的哥哥告诉记者,肇事者张彦在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药教研办公室工作,现任大一的中医讲师。“据我们了解,她教过医学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王女士的哥哥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山东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的陈老师向记者证实,该校确实有一位名叫“张彦”的老师,但对于是不是事件中的肇事者,学校并没有收到相关信息。

律师观点:或涉嫌故意杀人

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李建东律师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报道中的案件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在小区主干道疯狂超速行驶,至少应该是危险驾驶罪。

“不积极施救或阻拦施救在刑法上已经被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对于报道中,肇事者多次阻挠120急救人员施救,如果能证明阻挠行为直接导致了女童死亡,就可认定为是故意杀人,假设女童在阻挠行为发生前已经死亡,那只能认定是危险驾驶罪的一个加重情节。

对于事发时,肇事者的表现被市民认为是精神病发作或者装作精神病发作,李建东认为,公安机关会对肇事者进行司法鉴定,假设案件在精神病或间歇性精神病发病期,肇事者将免于刑事责任,只需承担民事责任;假设肇事者没有精神病或在间歇性精神病缓解期,肇事者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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