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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对腐败“零容忍”,贪污1元也要处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点击数873  更新时间:2012/6/28 8:34: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某人坐出租车,与司机聊起刚刚向别人行贿的经历,结果这位司机调转车头,直接把他拉到了廉政公署。这件事发生在香港——一个被誉为“廉洁之都”的城市。

在透明国际于2011年年底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在183个国家和地区中列第12位,在亚洲居次席。同样是去年年底,香港廉政公署针对贪污容忍度进行民调,市民给出的平均分数是0.7——10分代表最大容忍度。这一数值,为10年来最低。

数字之外,香港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原则体现在每一次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著名导演王家卫的电影《2046》拍摄的时候,一个娱乐记者为了进入拍摄现场拍照,塞给门卫300元,结果被判入狱3个月。2009年,一名来港定居的内地妇女在被分配了一个公屋单位后,写信给房屋署的一名助理文书主任表示感谢。她在信封里夹了一张100元的港币,让这名主任“买水果吃”,结果也被判入狱3个月。

在香港廉政公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施祖祥眼里,“零容忍”是一种态度:“今天你是小,慢慢大的时候你就不觉得大。贪污就是贪污,小也是贪污,大也是贪污。”廉政公署前副专员郭文纬也曾表示,无论是大贪还是小贪,“100元、10元,甚至1元都要处理”。

时间退回到40年前,这座城市却是另一番模样:建筑公司要向验楼人员行贿才能拿到入伙纸(一份证明物业符合标准的重要文件);饮食店必须向有关部门派钱疏通才能取得经营牌照;就连着火时都要按规矩给消防人员“开喉费”。

社会活动家杜叶锡恩曾回忆说:“当时, 每一个小市民都在受苦。徙置区内每一位店东、街市每一位小贩,都要付黑钱, 简直要把他们勒榨至死才肯罢休。”

1973年,香港总警司葛柏被发现敛财430多万元,相当于其22年警察生涯工资总和的6倍。积聚已久的民怨由此爆发,学生和市民手持写着“反贪污、捉葛柏”的横幅上街游行。

1974年2月15日,独立的反贪机构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其人事、财政完全独立,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从此,香港社会掀起了一场“静默的革命”。

从葛柏成为香港司法史上第一个因贪污罪入狱的高官开始,1978年到2008年间,廉政公署共调查了70691宗案件,遭检控的有13337人,其中2440人是公职人员。同时,香港的反腐工作不仅针对公权力机构,公共机构和私营机构的行贿、受贿罪名及刑罚也被明确纳入《防止贿赂条例》。

1997年,廉政公署曾经拍摄了一部名为《才俊》的公益广告,其中的广告词打动了许多人:“挣钱并不是错,错的是你怎样挣钱。公平不代表每个人都赚一百元,公平是说你有赚一百元的能力,就能赚一百元;你有赚二十元的能力,就能赚二十元,这就是公平。可能你今日挣的钱比我多,但若我的才华比你多,终有一天我挣的钱会比你多。”

随着社会风气转变,廉洁逐渐与法治、自由一起,成为香港人最引以为豪的核心价值。

从中学起,香港的青少年就要参加“廉政讲座”,学习什么是贪污贿赂以及如何举报。廉政公署根据已审结的案例组织拍摄的《廉政行动》剧集,也大受港人欢迎,平均每集有119万人观看。

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初,实名举报的市民投诉不超过30%。如今,这一比例已超过70%。

几年前,廉政公署特意将那句经典的广告词“香港胜在有ICAC(廉政公署)”作了一次微调,改为“香港胜在有你同ICAC”。

在廉政公署大楼展览厅里,摆放着记录“黑暗年代”的展板,葛柏的“收数簿”(受贿记录本)被放大成模型供人翻阅参观。200多页厚的“收数簿”记满了字花、外围马、外围狗、歌厅、妓院、麻将学校、鸦片烟档等各类场所向他行贿的记录。

但对大部分市民来说,廉署大楼最吸引人之处却是它的咖啡厅。多年来,凡是有人被请进廉署问话,工作人员往往都会礼貌地沏一杯咖啡,于是“廉署请喝咖啡”就成了被调查的代名词。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曾说,廉署的咖啡味道如何,完全取决于喝咖啡之人的心情。

每年一到廉政公署开放日,最受欢迎的人并不是汤显明,而是咖啡厅里冲咖啡的大姐。2010年,许多手捧速溶咖啡的市民争先恐后地与她合影,这位大姐也因此连续两天成为报纸的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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