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曾斌 周忠海)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抚吉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项目全长179.18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94.55亿。抚吉高速公路途径吉水县境内,给我县地方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机遇。但是,与此同时,因抚吉高速公路的建设与我县文峰镇各地村民因为补偿款项、工地用土、建筑占地等原因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项目的顺利施工。据统计,自从2011年6月份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吉水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共受理涉及高速公路建设案件5起,查处5起,行政拘留8人,调解由高速公路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32起。
2012年5月17上午8时30分许,吉水县文峰镇玉山村村民胡某因为收费站标段进驻玉山村施工建设,一直没有跟村干部沟通,并且过往的工程车辆把玉山村的村道压坏后,村干部找到该收费标段负责人讨说法的时候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随后玉山村村民胡某将赣K02922货车停在路中间堵路,使得抚吉高速公路吉水出入口收费站标段的运料车不能通行,后经文峰派出所民警与玉山村委会村干部将此事成功调解。
2012年5月11日23时30分许,吉水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民警巡逻至抚吉高速公路桃花岛工地时,成功抓获正在该工地上盗窃钢管的吉安市居民刘某,经民警调查清楚后,我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刘某行政拘留五日。
2012年2月18日上午9时许,吉水县文峰镇低坪村肖家自然村村民李某及其家人不配合抚吉高速公路施工方架高压线,施工方是按国家建设项目标准在李某家附近架高压线,施工方不仅写出承诺书保证不会出现问题,而且还在承诺书上写明承担责任。村民李某及其家人却多次阻止高速公路施工人员架线。经调查清楚案件事实后,我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李某等四人罚款的处罚。与此同时,抚吉高速公路施工方才顺利架好了高压线。
吉水县文峰镇居民王某认为其承包在文峰镇田塅村马形凹水库中的大量养鱼死亡是由抚吉高速公路施工方使用炸药排流污水造成的(没有任何科学依据),之后多次要求抚吉高速公路B7标施工项目部赔偿未果后,王某分别于2011年12月30日上午、2012年1月9日上午、2012年1月10日上午纠集自己的家人、亲戚、朋友在田塅村下坑自然村马路上拦堵抚吉高速公路施工运料车,致使运料车辆无法通行,时间每次都长达5个小时之久,同时,文峰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对其进行劝说时,还遭到王某等人地漫骂与拉扯。经调查清楚事实后,我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王某行政拘留七日、陈某行政拘留七日、肖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之后,该工程顺利施工。
2011年9月27日15时许,文峰镇田段村十几名村民与抚吉高速公路文峰山隧道施工队因挖山取土和补偿款的具体数目引发了冲突,然而,村民怕施工队在完成工程后就走人,而不会给村民补偿款,于是,村民就到施工现场强行阻止工程队施工。后经文峰派出所民警与田塅村委会干部一同成功调解此事。
2011年9月26日14时许,文峰镇田塅村村民龚某因自己在田段村山上养鱼时修了一条小山路,而今抚吉高速公路建设的工程车要从他所修的山路上经过,龚某要求抚吉高速公路项目部补偿未果后,将一辆小轿车堵住抚吉高速公路运料车,致使运料车无法通行达三个多小时之久,后经文峰派出所民警与文峰镇干部、田塅村委会干部一同成功调解此事。
抚吉高速公路的拆迁户文峰镇低坪村傅家自然村村民肖某提出用抚吉高速公路项目部放置搅拌站的那块地来建房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于2011年8月3日上午10时许,来到搅拌站阻止陈某的车辆倒混泥土,同时肖某还用一块木板将该汽车的侧面玻璃砸烂,后经文峰派出所民警和文峰镇、交通局、低坪村等干部及抚吉高速公路项目部领导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成功。
2011年7月25日上午10时许,文峰镇玉山村枫树下自然村村民肖某、邱某以施工地还有几十棵湿地松没有砍伐及施工铲土覆盖征地外植被为由阻止抚吉高速公路施工达两个多小时之久,后经文峰派出所民警与文峰镇干部、玉山村委会干部一同到达现场成功调解此事。
吉水县公安局文峰派出所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履行自身职责,重拳打击了阻挠高速公路建设的违法犯罪分子,化解了由高速公路建设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高速公路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抚吉高速公路的建设保驾护航! |